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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医生受贿院长也挨罚

2007-08-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保加利亚每个城镇居民在附近的社区医院都有自己的“私人医生”,一般头疼脑热的小病都由这些全科医生解决。但因为各医院的医疗水平和医生的服务不尽相同,一些患者就想到条件比较好的医院就诊,而这必须得到社区医院家庭医生的转院批准;否则所需的费用只能自理。因此患者对自己的家庭医生必须要“好生伺候”。此外

,尽管保加利亚的住院床位并不十分紧张,但由于住院后,很多医药费用都可以减免,为了能让医生出具住院所需的诊断证明,患者也要向医护人员行贿。患者是“在拿钱换自己的命”,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

为了平息社会上对医疗腐败的强烈不满,保加利亚卫生部日前颁布了一系列遏制医疗腐败的措施。比如,如果医生被举报受贿属实,不但医生本人要受停职处罚,其所在医院的院长也要承担责任,最高可停薪3个月;如果院长直接参与受贿,便处罚加倍,直至撤职查办。(《生命时报》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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