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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7-09-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挪用公积金 三被告被判刑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等挪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目前已经终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其明在职期间,单独和伙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原副行长王景旭,为原甘肃省金正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老板王秀芝和其他单位招标土地和其他盈利性活动提供资金便利,共挪用公积金1.17亿元,受贿6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王景旭单独和伙同陈其明挪用公积金1亿元,受贿21.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王秀芝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北京青年报》8.28)

一女子多次“杀熟”获刑

为了给妹妹凑学费,北京24岁的杜玉(化名)从二姨处骗走近2万元。2006年至2007年期间,杜玉又以自己亲戚是残疾人可以获得无息贷款,但必须支付抵押金的虚假名义,先后从两位高中同学处骗走1万多元。

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杜玉的母亲赔偿了受害者部分损失。

近日,北京昌平法院以杜玉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北京晚报》8.27崔亮文)

房价上涨引发卖方毁约

2006年9月初,张先生与李女士以及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居间合同,约定张先生购买李女士的楼房一套。合同签订后,张先生向“我爱我家”支付了房屋定金12万元,没想到李女士迟迟不履行合同,并在9月底要求解除。随后,张先生告上法院。近日,北京一中院判决,解除合同,张先生除拿回定金外,还得到12万元赔偿。

据北京一中院统计,房价一路飙升使卖房人对已经成交的房屋交易反悔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引发的诉讼也随之攀升。 (《北京晚报》8.29杨昌平丁宇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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