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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同姓麻烦多

2007-09-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还在审理的一起蹊跷的“同名存折调包案”,引起社会关注:一位名叫李光明的南昌市民,银行存折被人以同名同姓的存折“调包”,并从中被取走了4万元钱。李光明以银行在开户及存取款时未验明身份证为由,将开户银行告上法庭。此案8月15日经开庭审理,一审尚未宣判。

据了解,由

重名引发的尴尬及纠纷远不止此。像邮局将大学录取通知书错发给另一名同名同姓者、医院为同名同姓两患者发错药,以及祖孙同名同姓引发的房产官司等,经常会以笑话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聊天中。重名现象给户籍管理、邮电通讯、医疗保险、学校招生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尴尬和麻烦,已成为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面对因重名或取生僻字带来的混乱,有关行政管理能否有所作为?江西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云龙教授说,国外一些国家对公民的姓名已经立法,比如新生儿名字相同达到了3人后,不得再起这一名字。目前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和法规,甚至连防止重名的服务都很少。

李云龙建议,在目前重名现象暂时无法改变的现状下,可以在户籍管理、银行储蓄、邮电通讯、医疗保险、学校招生等领域再加一道“防火墙”,就是身份证识别系统。这可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法制日报》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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