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不该要的奖励

2007-09-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本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学者高桥敷先生,在他《丑陋的日本人》一书中,曾记述了这样一个事:当年,高桥敷先生在秘鲁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曾与一对来自美国的教授夫妇毗邻而居。一天,这对夫妇的小儿子不小心将足球踢到了高桥先生的家门上,一块花玻璃被打碎了。

高桥先生和夫人估计那对美国夫妇会很快登门陪

礼道歉。然而,那对美国教授夫妇在儿子闯祸之后,根本就没有出现。第二天一早,那个孩子自己送来了一块玻璃。小家伙彬彬有礼地说:“叔叔,对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为商店已经关门了,所以没能及时赔偿。今天商店一开门,我就去买了这块玻璃,请您收下它,也希望您能原谅我的过失。”

高桥夫妇不仅原谅、而且喜欢上了这个孩子,他们款待孩子吃了早饭,还送他一袋日本糖果。

当孩子拿着那袋糖果回家之后,那对美国教授夫妇却出面了。他们将那袋还没有开封的糖果还给了高桥夫妇,并且解释了不能接受的理由:一个孩子在闯了祸的时候,不应该得到奖励。

在他们看来,这个小“男子汉”应当学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担起他能负的责任,孩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为了赔偿这块玻璃,他几乎花掉了自己存折上所有的零花钱。但是,他决不会因此得到父母一分钱的“财政补贴”,如果钱不够的话,父母可以考虑借钱给他,但他必须有自己的还款计划。比如,早晨为附近的邻居送牛奶、取报纸,周末为别人修剪草坪,节约自己每周的零花钱等。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只有付出这种代价之后,他才能接受这个宝贵的人生教训。(《读者》2007年第17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