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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国土规划即将亮相

2007-10-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9月24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相关负责人就全国主体功能区编制规划的总体考虑做了介绍。

届时,全国将有可能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前两类地区称为开发类地区,后两类称为保护类地区。“保护类开发区主要限制经济发展,并非地区发展”。

 

 根据记者了解到,除禁止开发区以点状分布外,其他三类区域大体成带状分布。优化开发区大体为京津冀地区和胶济沿线、长三角、福建沿海、珠三角等沿海地区;重点开发区则是已具有一定城市化基础、但发育程度不高的城市群,很可能是哈长、沈大线沿线、山西中部、关中、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株潭、成渝、昆明周边、呼包、乌鲁木齐周边等地区;而西部则集中限制开发地区。

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针对我国目前城市化的盲目和区域化开发的无序等核心问题。根据规划,全部22个限制开发区中有17个在西部,以维持两类保护地区的生态平衡,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的开发和发展;而重点开发区启动后,将成为吸纳迁移人口的主体,解决人口、经济的空间失衡问题。东部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劳动力短缺的状况会因此而得到好转。(《?望东方周刊》2007年第40~41期山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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