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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百万元停车费该属谁

2007-10-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这几天,昆明市创意英国小区的业主正在和物业打一场“维权仗”,目标是要平分小区物管公司每年收取的上百万元停车费。而他们的“武器”,正是《物权法》。

业主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区路边只有200多个临时停车位,每天却有上千辆车停放,占用了大量公共场所,一年下来,以每辆车4元计算,物业收取的停车

费达上百万之多。而依据《物权法》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物管对公共场所、车位车库等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自主收取费用,更不能将该费用占为己有。(《法制日报》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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