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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门夹人死亡该咋赔

2007-10-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15日下午,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上海体育馆站站台上,一名男性乘客在上车时被夹在屏蔽门和列车之间,列车启动后,该乘客被挤压坠落隧道不幸身亡。日前,死者母亲曲老太将地铁运营方和主管方及屏蔽门生产厂家告至徐汇区法院,要求赔偿118万余元。

目前,针对这起事故适用什么法律,双方还存有分歧。地铁公

司认为,今年9月1日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地铁公司考虑赔偿限额15万元。(《上海法治报》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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