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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脑量刑

2007-10-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武汉大学教授赵廷光说,量刑偏差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克服量刑偏差,如何使罪与罚相适应,是刑事司法中永恒的难题,有人把这个命题比喻为“刑法学的哥德巴赫猜想”。

某区法院审理4起盗窃案件,甲乙二案盗窃财物都是1600元,甲案被告人被判刑6年,而4天后乙案被告人却被判刑半年,刑期相差12倍;

丙案被告人多次盗窃共计9800元,丁案被告人一次盗窃980元,两案盗窃数额相差10倍,但都判刑2年,前者处以罚金3000元,后者处以罚金2300元。

赵廷光把这一现象归纳为“估堆”量刑,它指的是法官在不严格区分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仅凭个人的刑罚价值取向、笼统认识和审判经验,在法定刑限度以内或者以下对犯罪人任意裁量刑罚。

今年10月8日,赵廷光教授成功开发了电脑《辅助量刑系统》。该系统为司法审判提供了较为客观的尺度和标准,把法官“估堆”量刑的“暗箱”打开,使其公开化、标准化。从而减少上诉和申诉。

而就全国而言,把电脑引入司法审判程序的第一人,并不是赵廷光,而是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

2006年9月,淄博市中院院长林春明向外透露,从2003年开始试验的软件量刑,将在山东全省推广。在淄川区法院应用这套电脑辅助量刑系统处理的1500多起案件当中,没有一起案件因为量刑失衡出现上诉。

有人断言,随着“电脑量刑”的出现和推行,传统的“估堆”量刑模式将被颠覆,刑事审判也将更加公开和标准化。(《广州日报》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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