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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退休制度”问题亟待解决

2007-1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及“两种退休制度”的不和谐状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纵观世界各国社保制度,凡是存在两种以上退休制度的国家,几乎都存在最终导致社会不稳定的现象。

多种退休制度并存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待遇低的群体势必攀比待遇高的群体,财政支

出不断攀高。欧洲大部分国家社保制度收不抵支,财政转移支付的包袱日益沉重,在相当程度上是“多种退休制度”并存所致。即:在这种退休制度下,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不得不加大转移支付。而在北美统一退休制度下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美国社保基金自建立社保制度70多年来情况一直好于欧洲,截至今年5月,美国社保基金盈余近2万亿美元,是一年退休金支出的3倍多。

多种退休制度的另一个规律是,当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和难以为继,对其进行“瘦身”改革,为时晚矣。改革的对象首先是“削山头”,但当“革命”革到自己这个山头时,便遭到极力反对,其他群体为避免成为下一个改革对象便主动加入到反对改革的行列中来。如果政府退让,其代价一般来说不仅没有削平此“山头”,反而不得不填平彼“山凹”,各群体向山头看齐。

欧洲与北美的社保实践告诉我们:在统筹考虑城乡社保制度时,不应人为地使制度“碎片化”,而应建立一个统一的可以覆盖全社会的制度。(《新华每日电讯》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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