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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暴露真问题

2007-11-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7年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一份号称“香港报纸”的《社会新闻报》,连续3期对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案件进行报道,对法院办案横加指责,自称该报社长、首席记者的高扬还策划、组织、指使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多次闹事,引起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先后到国家新闻

出版总署、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等单位核查,查明《社会新闻报》为非法报纸,高扬系假记者。

高扬,男,1968年10月19日出生,四川省达县人,初中毕业,2004年到北京务工,自任《社会新闻报》报社社长、首席记者。

9月20日,《社会新闻报》第四期报纸已印完并将通过长途客车运到营口。营口市迅速采取行动,将高扬逮捕。初步认定,高扬涉嫌诈骗、聚众闹事及扰乱社会秩序等多项罪名犯罪。

据高扬交待,他到各地采访,每到一地都是先与宣传、外事部门联系,每次都受到热情接待,从未有人对其身份表示怀疑。到营口市活动,市委宣传部居然在未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下,对他热情招待了三天。应该说,对于假记者的行骗行为,有时多打几个核实电话就可以识破,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却没有这样做,为假记者行骗打开方便之门。

“打着境外媒体记者的招牌行骗更具有欺骗性。”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人介绍说,现在核实国内记者的身份相对容易一些,但对港澳台及外国记者的身份核实则相对困难。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开幕临近,已经而且还会有大批境外记者进入境内,这无疑加大了管理难度,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规定。

一些单位本身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害怕被曝光,甚至即使被骗也不敢公开,这就为假记者行骗提供了条件,也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应引导有关单位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人民日报》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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