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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潮”撞击新股发行机制

2007-1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以来,我国股市新股首日暴涨后套牢散户的现象频频出现,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和健康的主要问题之一。巨额资金囤集一级市场,发行市盈率越定越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向二级市场输入“泡沫”的源头。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机制已是当务之急。

新股发行风险暴露

以2006年后上市的银行股为例,从去年7月中国银行上市时24倍的发行市盈率,到工商银行上市27倍的市盈率,直至7月份宁波银行80倍的市盈率,节节高攀。

由于新股上市首日的大幅暴涨,吸引了巨额资金囤集一级市场,追逐几乎毫无风险的新股申购暴利。建设银行新股发行冻结资金超过2.5万亿元,中国神华冻结资金2.65万亿元,中石油发行竟冻结资金达到3.3万亿元。如此之大的资金驻守股市一级市场,既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扭曲了资产价格,成了股市目前很不正常的现象。

由于一级市场“打新股”囤积的机构资金量过大,中小投资者申购中签,比中彩票还难,故而多数中小投资者事实上都被“挤出”了一级市场。这不仅损害了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上市公司IPO走向实质意义上的市场化。

制度设计弊端

目前实行的新股发行机制,设计背景是2004年股市恢复扩容的初期。在市场需求低迷、资金匮乏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新股发行成功,以及培育机构投资者,制定了过于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利益的发行制度。而今天,在充裕的市场资金能够持续接纳新股源源不断发行的条件下,这种公平竞争机制不充分的制度暴露出了上述种种漏洞。

成熟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不考虑散户的利益,是现在发行机制的一个大问题。现在新股认购制度向机构投资者过度倾斜,造成对大机构的偏爱,使得中小投资者申购中签率过低,大量新股集中在了机构投资者手中,“而大机构所拥有的资金实力使其有意图、也有能力炒高股价,从而引发新股的过度高开和之后的连续走低,新股低走后又严重蒸发了二级市场的资金和市值。

新股发行机制亟待改进

市场保护重心有待修正。在英国、美国和中国香港等成熟的资本市场,新股发行都首先保证中小散户的申购(例如香港股市新股发行,可以保证每个散户申购到

1000股新股)。由于他们是资本市场中的弱势群体,监管部门的维护重心放在了中小投资者身上。

一些专家和投资者建议,改变现有制度设计,部分恢复市值配售。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建议,恢复以前的“优先满足市值申购”原则,根据二级市场的市值配售,鼓励向二级市场投资,“不应简单废弃市值配售,市值配售能有效杜绝违规资金入市打新股赚取无风险利润,也能体现公平原则。”

询价机制改革关系到股市的价格形成机制,而改革的主要目的应该变单一的向机构询价为战略投资者、机构和中小投资者共同参与或分别参与的多方询价,引入市场化的竞价机制,真正实现市场的“三公”原则。(《?望》2007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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