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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供暖费怎么收

2007-1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用热,不付费”是供暖收费的一个基本原则,但是随着供暖季来临,矛盾在很多住宅新区接连上演:房主还没有入住,开发商就要其缴纳暖气费。

李霞女士刚买下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一处新房,由于今冬不打算入住,这个采暖季的暖气费自然也不愿交;然而开发商另有说法:即使不入住,也要缴纳暖气费,否则不让

李霞领钥匙。

对此开发商也有苦衷:“新小区头几年的入住率不高,而开发商又要向供暖公司缴纳至少70%的暖气费,中间的亏空怎么补,无奈之下只好向已经买下新房的房主收取了。”

供暖公司则表示,供暖讲求的是规模效应,由于供暖设施在建设时都是按房屋的总规模来配备的,如果房屋空置率过高,势必造成设备运行的浪费。针对同一个小区,给100套房屋和20套房屋供暖都是烧一个锅炉,成本并没有太大差别,而如果停暖的用户达到较高比例,公司很可能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房主们则埋怨:“如今实行分户供暖,一户一栓,就是为了让用户自由用热、自主缴费。不用热也要缴费,分户供暖还有什么意义?”

对此,有律师解释说,根据现有法律,用户只有在用热的情况下才缴费,而开发商既然新建小区,就应该承担房屋空置率较高的风险,并且承担由此带来的额外成本,而不应将这一负担转嫁给购房者。

不过,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在房屋空置期间按比例征收一定的供暖费。原因是这几年房地产投资热,很多居民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等涨价后再转手,形成了房屋的高空置率。(《新华每日电讯》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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