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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不及时搜狐被判赔

2007-1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11月,上海一家幼儿园园长刘芳(化名)在搜狐网下属的焦点房地产网论坛中发现,有网民发表了《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求集体罢免腐败、变态园长刘芳事件》《幼儿园园长可谓罪孽深重》等帖子。刘芳表示,这些文章的内容纯属捏造,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12月,刘芳委托律师向北京搜狐新时代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所有帖子,并提供发帖人的登记信息及发帖人的IP地址。但是,搜狐新时代上海分公司未予回应,并且还不断有新增的帖子。由此,刘芳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搜狐新时代上海分公司告上法院。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搜狐网侵犯园长名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帖子,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并在论坛上发布赔礼道歉声明。(《新华每日电讯》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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