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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春年”不宜结婚?荒唐

2007-12-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在社会上流传一种说法:“明年是‘寡妇年’‘无春年’,不宜结婚”。这种说法困扰了很多打算明年结婚的恋人。

天津市天文学会理事赵之珩介绍说,从2008年2月7日至2009年1月25日,为农历的“戊子年”,俗称“鼠年”。2008年的立春在2月4日,而农历是“猪年”,所以这一年确实没有立春节气,但不是没有

春天,民间称这样的年份为“无春年”“寡妇年”。

中国人认为春是繁衍的最好季节,而立春是春季的开始,所以觉得没有立春节气对结婚来说不好。其实,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我国民间通用两种历法,即公历(阳历)和农历。阳历平年有365天,闰年366天。农历平年354天,闰年383天。阳历一年中肯定有24个节气,大约每半个月逢一个节气。而农历平年和闰年的天数相差悬殊,故闰年有25个节气,平年有23个或24个节气。因为立春在岁尾或岁首,所以经常出现立春节气跑到了上一年的岁尾或跨到了下一年的岁首,这样就出现了“两头无春”或“两头都有春”的现象。

“无春”或“双春”都只是正常的历法演变,与吉凶无关,更不可能影响到婚姻幸福与否。

每19年中就有7个年头是“无春年”,上一次“无春年”是在2005年。 (《新民晚报》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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