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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我国公民社会的崛起

2007-12-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后,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迅速崛起,并正在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动政务公开、改善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公民社会仍然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远未定型和成熟。公民社会所起的作用

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与一些学者过分夸大公民社会的积极作用正好相反,一些官员对公民社会的最大误判,就是过分夸大了公民社会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对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消极作用。他们认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势必会削弱党对社会的领导,削弱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而目前中国公民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加上最近在东欧地区“颜色革命”中民间组织扮演的反政府角色,似乎证明了他们的这种判断。

毫无疑问,中国的公民社会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从民间组织自身来看,良莠难分、管理失范、方向不明,合法的与非法的并存、与政府合作的与抵制的并存等。然而,必须承认,就其主体而言,民间组织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民主政治建设,是一支健康的和积极的力量,大多数民间组织都有着与党和政府合作的强烈愿望。同时还必须

看到,民间组织对于政府而言恰如一把双刃剑,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得当,就容易使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反之,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合作就很困难,甚至会走到政府的对立面。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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