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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该怎么休

2007-12-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新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引起大家的关注。明年起,你的带薪休假该怎么休?专家为你解疑释惑。

新规天数是“下限” 新规定明确,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这一规定中的具体休假天数,指的是“

下限”,也就是说,单位规定的休假水平不得低于新规定中明确的天数。单位原有休假规定高于新规的可继续执行,也可按新规调整。

“跨年度”怎么算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如上半年请一部分,下半年请一部分,但不能一次性“透支”假期,把明年、后年乃至后面几年的假期一次性全请掉。

补偿怎么给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至于具体的日工资标准,专家建议,不妨按照现行的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来制定。

但一些企业也对新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存有疑惑。像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的理解,一些企业担心部分员工会作出“不休息而领补偿金”的选择,这样一来,原本想保障员工休息权的初衷就会被误用,员工不仅没有得到休息,反而造成用人单位人工成本增加。(《解放日报》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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