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个税不能成为人头税

2007-1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高个税免征额度是大多民众和专家的呼声。

今年,全国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税收是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调节,在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适当提高个税起征点,从而“反哺”社会。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使得个税变得

类似于“人头税”,失去了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很明显,这与个税的初衷――公平是相背离的。当前,我国税收实行分类扣缴,工薪阶层成了税负最重的群体,缴纳的税收收入竟然占到整个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0%左右;而高收入者反倒享受着多源扣除的优势,偷逃税现象严重,结果导致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征税主体。难怪有人将我们的税收形容为“劫贫济富”。(《中国改革报》12.2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