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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报复性执法逼走外商

2008-0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年前,新加坡商人王泉成在福建省安溪县兴建了该县唯一的四星级酒店――明园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导致事业难以为继,只能选择离开。

12月24日,王泉成站在自己斥资亿元兴建的明园

大酒店前,苦笑着对记者说:“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该走了。”

拒绝“霸王餐”惹了地税局

“在新加坡,官员吃‘霸王餐’是要丢官的。现在事情闹到这步,也怪我‘思维僵化’,没考虑到这儿的环境。”说起多次向地税局“讨账”的事,王泉成似乎有点后悔。

明园大酒店餐厅经理告诉记者:“县地税局的人多次在我这里吃‘霸王餐’。有一次三个人来吃饭,花了1400多元,不买单,说是地税局长。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地税局一个下属分局的局长,但我们之间并没有签单协议,结果就让他们结了账。

酒店的账单显示,仅2006年1-3月份,安溪地税局在明园大酒店吃住消费18289元,却迟迟不结账。其中,2006年3月12日,地税局12人一顿午餐就干掉7502元,其中主要是鲍鱼;2006年3月15日,黄局长独自一人点了红烧大鲍翅和两个小菜,吃掉350元。

吃饭就要掏钱,政府部门更应自律,这是侨商王泉成的思维方式。面对县地税局迟迟不结的账单,明园大酒店就“不识趣”地上门讨账了。“其中一次地税局对我们说,你们价格太高,回去把价格调低了再来要钱!其实我们给地税局的价格已经最低了。后来再去要账,结果就被臭骂‘不识相’!”

“员工回来向我哭诉,我就搞不懂,你欠账,我要钱,为啥竟然是我‘不识相’?可不久后发生的那一连串事件,让我彻底明白了!”王泉成叹息道。

讨账讨来执法大检查

明园大酒店多次去县地税局要账之后,2006年9月25日上午10时半,突然有13个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将酒店正门堵住。然后这伙人大声喧哗着直奔前台、财务部和保安部,声称是税务局来查账,却没有按照有关法规,履行出示检查许可证、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及制作检查笔录的程序。并且,13个人中只有一个身着税务制服。因此酒店工作人员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后来,由于酒店员工认识其中一名安溪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才知道这是泉州市地税稽查局专门针对明园大酒店的“执法大检查”!

……检查临近结束时,在场的酒店负责人才想起来要求出示相关执法手续,执法人员这才现场填写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双方签署日期为2006年9月25日11时。此时,检查已进行了半个小时,并接近尾声。

次日,安溪县地税局拖欠不到两万元的食宿款到账了,可紧接着,重重的罚单也来了。泉州市地税局通知酒店,要补缴税费和罚款187万多元,要求把钱打到安溪县地税局的账户上。后经举行听证会,又减为120多万元。

拒缴“小姐税”屡被断发票

王泉成拿着泉州市地税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告诉记者,罚单中许多项目是无中生有,让人搞不懂。

在安溪县地税局征收的若干税种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当属“小姐个人所得税”,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比率来“核定”“小姐”数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

明园大酒店就被地税局“核定”出18名“小姐”,并以此缴纳“小姐税”87380元。后来,明园大酒店认为中国大陆并不允许“小姐”服务,所以拒绝再缴该税。

此外,双方还曾就该不该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问题存在争议,地税局竟以不卖给酒店发票的手段来制裁,导致酒店难以正常经营。(《市场报》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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