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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有望改革

2008-0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面对要求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社会呼声,中国证监会近日邀请部分机构和学者座谈,并将于不久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改革意见。

全面完善

“改革或许很快就要来了,证监会相关部门已经几次向我们了解对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意见,”上海某大型证券公司有关人士说,“这场改革会是一

个很全面的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最为迫切需要改变的是新股发售过程中向机构投资者过度倾斜的现状,监管层正在考虑适度限制大机构、大资金在新股发售过程中的优势,这是整个制度

改革中较为容易又较为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随着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及“新老划断”以后开始实施的,基本特征是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

改革动因

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是经过了多年反复并不断修整的结果,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日益显著。在询价环节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询价并没有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少其实都流于形式。新股上市后涨幅过大,实际上意味着询价机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对于承销人来说是种失职。

有专业人士指出,以利益交换和利益输送的方式硬推新股发行,虽然满足了融资者和寻租者的利益要求,但却损害了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期望通过改变制度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由于发行分为战略配售、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三部分,而中小投资者只能参与网上申购,相对机构投资者来说,其中签的比例就低了不少,导致明显的不公,客观上还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利益博弈变局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必将导致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变局。

如果单一账户在申购新股时的上限大幅下调,将大幅度降低大资金“打新”的平均收益率,机构资金很快会撤出这一领域。一些私募可能通过使用多个账户来化解规则变化带来的冲击,但这些账户需要符合监管的规定,否则将面临更大的政策风险。如果恢复市值配售,一些机构在把握不住二级市场的时候,即使有更多的账户也很难达到以往的收益率。总之,制度的调整肯定会降低机构资金在新股发行中的优势。

另外,以往询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望减轻。在询价时有一些中介机构为实现更高的发行价而选定自己熟悉的询价对象进行询价,造成新股发行的高市盈率、高发行价和高首日涨幅,而一级市场的“泡沫”还会向二级市场传递。询价制度的改革将有助于监管层从制度层面避免泡沫在一级市场堆积。(《经济观察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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