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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的有偿“拾金不昧”

2008-01-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人口不足40万人的国际城市日内瓦,有座州立“失物招领所”。每年,“失物招领所”都能收到“拾金不昧者”送来的约15万件箱包、雨伞、手机、照相机以及贵重珠宝等“失物”。据悉,大约一半以上的失物能够物归原主。

需要说明的是,失主在领回遗失的物品时,需要向失物招领处缴纳丢失物品价值约5%的酬金,用来抵偿

“登记费”、“保管费”和奖励捡拾者,最低限额为10瑞士法郎,最高4000瑞郎。

记者原住在日内瓦最繁华的火车站附近。一天下楼取报,在信箱中发现一个钱包,里面只有一些证件卡。记者将钱包交到了附近的警察局。几天后,收到失物招领处的电话,请记者去一趟。到了现场后,记者被告知,他们已经根据证件卡找到了失主,为表示对记者的感谢,特奖励10瑞郎!(《光明日报》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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