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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扩大呈蔓延之势

2008-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收入差距日渐扩大的痼疾,虽被紧锣密鼓出台的民生政策不断校正,但转型期急剧变动的社会结构及尚存欠缺的调节机制,使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仍呈“全范围、多层次”扩大之势。

分配不合理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

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2005年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水平的4.88倍。

普通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劳动报酬不仅过低,而且增长慢。过大的收入差距,甚至使“平均工资”指标难以反映普通职工真实的收入增长状况。2002年至2004年的三年中,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指出,目前的城乡差距已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城乡差距。

资本分配太多、劳动分配太少,导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偏移。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也呈下降趋势。从家用汽车拥有量、出境旅游、住宅、银行存款分布差距等与收入水平的关系等指标测算,我国高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持续增长超常,国民收入分配呈向高收入阶层倾斜态势。

分配秩序混乱

由于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上长期实行市场与计划并行的“双轨制”,同时又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从而造成制度上的诸多漏洞,成为权钱交易、损公肥私的孳生温床,一部分人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益,形成不公平分配。

政府权力寻租现象严重,部分企业以不正当行为侵蚀国家和公众收益。

居民个人不规范收入缺乏约束。一方面,大量的农民工和城镇非正规就业者的工资水平,长期被压低到正常劳动力价值之下;另一方面,垄断企业职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不仅收入远远高于其他行业,而且享有高水平的福利和职务消费。

政府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乱”。名目繁多的工资表外收入接近甚至超过工资表内收入。非透明、非规范性收入不同程度存在。包括灰色收入或隐性收入等工资外收入的比重较大,导致实际收入差距比工资差距要大得多。王小鲁主持的一项研究调查表明,全国城乡居民最高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差距达到了55倍。

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存在制度缺陷。一些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能按时扣缴,而对一些不靠工薪的高收入者往往存在征管漏洞。(《?望》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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