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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质化”不宜推行

2008-02-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指的是要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兼顾现阶段我国城乡不同的特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品的提供,促进城乡的协调互补发展,而不能误解为要推行城乡“同质化”规划建设模式。

现在,我国一些地方都提出要城乡同质化发展。“同质化”发展模式的真实含义是城乡

无差别发展,实际上是通过农村的城镇化,把农民转换为市民、农业转换成工业、农村转换成城镇,也就是通过消灭“三农”来达到同质化发展的目标。

在这种发展模式指导下,有可能引发农村建设的大拆大建。例如,江苏省某市就曾提出要用几年的时间,把所辖的农村都建设成为城镇,原来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全部搬迁合并,集中建设六七层的住宅小区,让农民全部住到公寓楼里去。但随后的调查发现,尽管有一些农民住到这样的公寓楼里去了,但是还在务农,手扶拖拉机和其他农机具等只好在公寓楼附近搭个棚子来存放,结果使得居住小区城不像城、乡不像乡,人居环境反而退化。

更重要的是,农民要降低务农的成本,住宅与承包地应就近安排,瓜蔓菜帮、剩菜剩饭等能用于家禽饲养,人畜粪便能用于肥田。农民搬入集中公寓后,就完全中断了这种资源有机循环利用方式,也导致种粮和务农成本的提高。

实践证明,城乡同质化的发展模式只适应于我国5%左右的农村,也就是大城市的近郊区或西部牧区。这些村庄的农业用地很快或已经转化为建设用地或者工业用地,牧区则实行了退牧还草,只有这些地区适应于这种发展模式,而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是不能推行的。所以,城乡同质化发展的模式尽管很诱惑人,但适用性很有限,如不顾条件地推广,所带来的后果将非常严重。这是一种以城市人的眼光来看待农村、看待农民、看待农业的片面的政策选择。(《学习时报》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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