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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2008-03-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从原来的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但是,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调至5000元,减低个税税负,以促进消费,保障民生。宗庆后的理由有三:

第一,2000元的起征点依然没有回到原来设立个税的初衷。

根据资料,1981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约为60元,个税起征点

是800元,约为月平均工资的13倍。而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50元。“不要说13倍,即使按照2倍算,起征点也应在3500元以上。”宗庆后说。

2007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可见,2000元起征点几乎将平均收入线以上的所有工薪阶层一网打尽。为此,有评论认为,个税征收的宗旨由原来的调节居民个人所得演变成了单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人头税”。

第二,物价上涨幅度远远大于个税的调整幅度,目前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明显滞后。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达10.6%。

此次调整个税,以收入2000元、5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的月薪为例,收入者分别需要缴纳个税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征点分别少缴纳的额度为20元、60元和80元。显而易见,这一幅度,跟同期物价上涨幅度相比,显然还是滞后了。

第三,提高起征点,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具大的影响。

“根据目前的税率,即使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工薪阶层少缴的税额也只是325元,这一数额对于国家整体税额而言,还是小头,但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则完全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宗庆后说。(《中国经济时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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