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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名在台劫机犯被遣返

2008-03-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2月28日,中国大陆最后一名在台湾的劫机犯王志华终被遣返。15年前,他利用肥皂和铁丝伪装成“炸弹”,将杭州飞往福州的一架民航飞机劫持到中国台北。而在1999年他第一次被遣返的行程中,其同伙又劫持了押载他们的台湾飞机。

如果没有发生意外的“劫机案中案”,王志华也许已在9年前被遣返大陆。1993年,劫

机前往台湾后,他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被减刑。

1999年,王志华在台湾服刑期满。台湾当局按照两岸协议,决定将其与其他劫机犯一起遣返回大陆。

1999年2月8日,台湾海基会与警方包租了一架立荣航空DHX8-300(编号B-15237)“劫机犯专机”,将王志华、刘保才、师月波等9名劫机者从台北运往金门,准备于次日在金门办理交接。

但意外发生了――这架从台北松山机场飞往金门尚义机场的包机飞行途中,杨明德用铁刀片胁持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詹志宏,当时,詹志宏负责统筹协调劫机犯运送与遣返作业。他被铁片划伤了脖子,直至多名警员上前才将杨制服。王志华、林文强、师月波3人也暗藏利器,但未动作。

台湾警方事后调查,王志华等4人在1998年12月底得知要被遣返回大陆时就已预谋,企图在遭遣返时,“挟持人质,搭船劫船,搭机劫机”,并准备好铁片等工具。

遣返9名劫机犯的行程因此被延误。除未参与再劫机的另5名劫机犯被先行遣返外,王志华等被重新押回台湾。2000年3月30日,王志华被台北地方法院以触犯民用航空、妨害公务等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

服刑期满后的王志华,一直被关押在宜兰收容所内等待遣返。

王志华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县呼兰镇,此前为哈尔滨中药四厂工人。劫机或与之在大陆的犯罪有关――哈尔滨市司法机关查实,王任职期间涉嫌贪污公款1.8万余元,并有重大盗窃犯罪嫌疑,后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

按劫机前王志华贪污情节,刑期不过数年。而一朝劫机去台后,而今已过15年,由于两岸政治现状,大陆方面目前并不承认台湾的“司法管辖权”,劫机犯的刑期不能抵消。按此前多起判例,王志华在国内仍将会被判处12年左右的刑期。

1993年前后,中国劫机事件频发,震惊了国际航空界。这一年中国大陆民航共发生劫机事件21起,成功10起,劫机目的地均为台湾。

“什么原因都有,有犯罪受通缉的,有家里闹纠纷的,个人欲望达不到的,有怒气都发到了飞机上。”浙江省民航管理局前局长罗强说。

现在看来,劫机频发,和当时的飞机安全防范措施缺失有关。劫机频发,让中国紧急加强了安保措施。最初是刀具不准带,后来发现饮料也有危险。“买票前要严格审查身份证。当时我们花了很多钱购买了安检设备、X光检查仪还有手提设备,还引进了一批武警组成安检队伍。”

劫机事件集中发生在1993年,有诸多特殊的历史背景。大陆与台湾的交流是从1988年11月“老兵探亲”开始的,1991年后逐渐增多。这时,很多人了解到台湾的生活水平要优于大陆,而当时的偷渡者,无论从水路还是空中劫机,希望过去能得到经济方面的改善。

当时两岸的对立气氛也给了劫机者遐想的空间。罗强说,台湾与大陆和则两利、对抗两损的关系,在两岸劫机潮中反映最为直观。

1995年后,劫机现象基本杜绝。

现在大陆各方面发展很好,和台湾相比不再有以前的明显差距。劫机犯在对岸也不会再得到政治庇护而是代以刑罚。王志华作为劫机潮中最后一名劫机犯被遣返,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南方周末》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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