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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政体制改革出现“阵痛”

2008-03-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部制”改革方案,是今年两会备受瞩目的热点。实际上,行政体制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事业单位改革,已于2006年在深圳全面启动。

2006年3月,深圳部分事业单位改制,深圳最著名的演出场所――深圳大剧院改制为企业。大剧院员工认为,根据有关规定,经营性演出场所、新闻传媒出版、影视文艺创作等单位

原则上转为国有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但大剧院的定位是公益性公共文化设施,不应在改革之列。

长期以来,深圳整个事业经费支出中,约70%用于“人头费”开支,直接用于“养事”的经费仅占30%。改制的原事业单位共有五种改革方向:转为国有企业、纳入行政管理序列、撤销、暂时保留和继续保留。

第一批改革的事业单位中,124家转为国有企业,主要包括深圳大剧院、会展中心等。27家事业单位被撤销,主要是业务量不饱和、转企后发展前景不佳或缺乏市场竞争力等。

深圳大剧院的一些员工对改制表达了不同意见,据员工自行计算,改成企业后,个人退休金按18年来算最多损失达46万元。在深圳事业单位改革中,与大剧院同属第一批需要改制的原事业单位有203家。大剧院员工反映的问题,引起了深圳市政府的关注,已组织人员调研。(《羊城晚报》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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