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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公证”骗术

2008-03-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以假出生证明要求公证

南京某大学毕业生张伟,为了参加体育比赛来到公证处要求出具出生证明。公证员在审查中发现,张伟的公安户籍资料显示的出生日期是1980年3月,但却填报了1981年3月。为了取得这张关乎是否可以取得参赛资格的公证文书,张伟和其家人通过各种关系和手段找到公

证人员,甚至拍着胸脯保证,如果露馅儿,公证人员的后半辈子收入由他个人承担。

以假学历证明要求公证

南京某劳务公司为了让20多名劳务人员出国打工,提供了虚假的文凭,要求公证处出具虚假学历的公证证明。按照劳务输出的要求,这批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方可获得申请,而这20多名人员经过审查都是初高中文化程度。其间,劳务公司负责人提出,公证费可以翻倍,只要公证处盖章就行。

骗取单位证明要求公证

70多岁的李某因为儿子赵某死亡想取得遗产继承公证,向公证员提供了户籍档案和单位开具的赵某未婚无子女证明。在审查中,公证员通过走访死者单位发现,赵某两年前刚刚调动了工作。为了慎重起见,公证员来到赵某以前的单位,在和他共同工作过的老同志谈话中发现,赵某在农村插队期间结过婚,且育有一女,已经20多岁。李某得知公证员调查出另有遗产继承人后,拒不认账,甚至胡搅蛮缠要做DNA鉴定,后来又通过各种渠道要求公证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公证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做出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法制日报》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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