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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后为眼球再讨公道

2008-04-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89年10月9日晚,北京四季青乡宝山大队村办企业仓库里的灯突然灭了,河南籍青年许运生拿了个新灯泡,踩在凳子上去换。当他拧旧灯泡时,突然传出一声炸响,灯泡的玻璃碎片迸溅入许运生的左眼,许从凳子上摔了下来……

虽然经过在304医院前后两次入院治疗和4次手术,但许运生的这只眼睛基本失明了。单位支付

了医疗费。出院后,介绍许运生工作的亲戚劝他说:“单位能给你治病就不错了,你的病也没全好,回老家休息一段时间养养吧。”

就这样,许运生没有从单位拿到一分补偿,甚至还怀着感激的心回到老家。

2004年下旬,许运生受伤的左眼球伤情突然恶化,从眼睛里往外流出脓水。许运生赶忙到北京同仁医院治疗,大夫说,他必须摘除眼球安装个假眼,费用两三万元,许运生吓了一跳。

在北京治不起,许运生只好回到老家,在镇卫生院做了眼球摘除手术。当时,卫生院卖的假眼一般都在万元左右,贵的还有五六万的。许运生找了个最便宜的。算上手术费用,总共才3900元。医生建议他有条件时最好更换个更合适的假眼,否则对眼部的危害极大。此时,许运生才想到要找单位讨个说法。

2005年初,许运生又回到北京,找到王斌律师。

15年过去了,原先的那个宝山公司早已不复存在。王斌律师只身到四季青地区寻找线索,最终,确定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为本案的被告。王律师一纸诉状将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告到海淀法院。

此案经过了历时一年半的时间,五次开庭,两次鉴定,最终,法官支持了王律师的观点。除了摘除眼球、安装假眼花去的3900元医疗费外,法院还判决四季青总公司赔偿许运生7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58000余元。去年11月,王律师第二次代理许运生诉讼,主张新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得到法院支持,许运生也顺利更换了较好的假眼。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北京晚报》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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