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政策新规定

2008-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交纳党费有了新标准

中央组织部发布党费收缴规定,4月1日起执行。在职党员交纳党费调整为: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万元(含)的按1.5%,1万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北京日报》4.2)

字书写将有等级标准

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我国正在制订中小学生汉字书写等级标准,要求学生不仅要会认会写,还要写得规范和美观。(《新京报》4.4)

四川北京开通医保“直通车”

四川籍农民工持本人身份证和新农合医疗证,在北京的羊坊店医院和朝阳区第二医院看病,可以直接获得家乡新农合医疗保险账户的补偿。农民工只需要向医院交付个人承担的部分。(《中国改革报》4.2)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