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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已成腐败高危区

2008-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浙江省殡葬系统的腐败案件频频曝光,这个昔日不为人注意的“清水衙门”,已变成行业不正之风盛刮、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腐败热点”。

殡仪馆主任发“死人财”纷纷落马

来自浙江省检察院的调查表明,一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殡葬行业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

1件1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大大超乎人们对该行业的想象。

原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主任屠某,因为骨灰盒销售,几年来先后收受8个个体户老板的贿赂,共收受贿赂8万多元。屠某在修建殡仪馆新馆过程中,还接受了3个包工头所送3.8万元。在焚尸炉改造过程中,他又从耐火砖供应商手中收受2万元贿赂。

据了解,类似屠某这种发“死人财”的行径,在民政系统的串案中十分普遍。此案涉及十余人,上至民政局长、下至一般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数额高达上百万元。这批贪官在“死人”身上大动脑筋,大到陵墓工程发包、墓料购进,小到砌焚尸炉的耐火砖和骨灰盒的采购,无不雁过拔毛,或开高进价,集体贪污私分,或收取贿赂和回扣,中饱私囊。

不少被查处的殡仪馆主任案发后对检察官坦言:“死人钱好赚,不腐败也难!”

垄断经营是腐败的主要诱因

相当数量的地方民政部门将殡葬“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志邦说,殡葬业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有其垄断性。由于法规性限制,地方殡仪馆都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一垄断体制,催生出了一批像“电霸”、“水霸”那样的“殡霸”。

清明节前夕,浙江省乐清市人大代表万毅到该市殡仪馆明察暗访,发现了垄断经营的几多怪事:首先是买不买纸棺“待遇”不一样。乐清当地习俗,火化时要盖三条寿被。工作人员说,“纸棺680元/具,买不买自愿。如果不买纸棺,只能盖一条寿被。买了纸棺,只要塞得下,无论盖几条都可以。”

在业务大厅,丧家邱先生询问骨灰盒可否自备,工作人员反唇相讥:“外面有骨灰盒卖吗?不买骨灰盒,其他手续办不了!”无奈,邱先生只得花555元购买了一个比较便宜的骨灰盒。而最贵一款“大富贵”骨灰盒,标价10080元。

万毅经过调查发现,骨灰盒的成本和售价比大体为1:5,一些高档骨灰盒的利润甚至达到1000%。在乐清殡仪馆办丧事,鲜花不能从外面买,乐队不能从外面请。殡仪馆独霸买卖后,价格远远高于外面。

垄断经营下,成本十余元的花圈,卖上百元。几十元购进的骨灰盒,到了殡仪馆,就卖几百元甚至几千元。当殡仪馆兼采购和销售于一身时,腐败就产生了。生产商想推销产品,必须跟负责采购的殡仪馆负责人搞好关系,回扣和红包便是处理关系的最好手段。

以法制预防殡葬行业腐败

温州市委党校教授陈中权认为,殡葬行业的审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为殡葬行业的腐败蔓延提供了空间。

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递交提案,建议尽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出台殡葬法,以此规范殡葬业,荡涤暴利。“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打破垄断经营。”王志邦说,法制是预防和遏制殡葬行业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抑制殡葬行业腐败犯罪高发势头,最根本的办法应该是通过立法途径,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引进民营资本,逐步形成“民”字号与“国”字号殡葬服务同台公平竞争的局面。

陈中权认为,殡葬行业由于长期跟死人打交道,很少有人给予关注。反腐倡廉工作没有空白和禁区,越是小、远、偏的单位,越要加强教育监督,为死人“善后”的殡仪馆也概莫能外。建议纪检监察今后也要加强监督管理,让反腐阳光照到这个不为人所注意的边缘行业。(《法制日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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