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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场经济制度

2008-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夏天,北戴河,在江泽民主持的全国70名专家座谈会上,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与著名法学家江平第一次见面。一周时间,两人住在一起,深入探讨了很多问题,就是从那时起,他们感觉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很有必要结盟。

那一次,吴敬琏对江平说: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学家有个天真的想法,以为有了市场经济,一切

问题就都解决了。20多年过去了,今天我认识到,市场经济有好的,也有坏的。江平回答说,改革开放初期,法学家也有个天真的想法,以为有了法律,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20多年过去了,今天我也认识到,法律有好,有坏,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

于是,这两位各自领域里的旗帜人物达成了一个想法,筹办一个研究所开创跨学科研究:法治市场经济。“其实法治与市场本是改革开放的两条红线,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联盟也就是这两条红线的结合。”江平如此评述。

早在2000年,吴敬琏就第一次明白“表态”:中国在转轨时期,面对两个过渡,一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二是从原始市场经济到所谓“好的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国要早日实现第二个过渡,避免滑入法治不行、公权不彰、腐败蔓延、“黑道”盛行的权贵资本主义。

2002年春天,吴敬琏和江平筹备的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成立。2004年,研究所移至北京,更名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

吴敬琏在不同场合说,要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需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其核心是要建立一套法律体系,在统一的法律框架下,一切人的行动只服从法律。这里的法律要符合公认的正义,即人类历史上形成的政治文明所规定的最重要的准则。另一方面要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与公开。

江平的描述更直接:依法治国不能变,市场经济不能变。怎么完善,法治首先建立有限的、透明的、受监督的政府管理体系。“目前的政府对市场依然是干预过度”。(《新华每日电讯》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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