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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归还他人钱款无罪

2008-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1日下午,25岁的周亮(化名)在上海某医院看完重病住院的母亲,便去取钱。当他走到ATM(自动取款机)前,准备把卡塞进去时,ATM机上显示的还是取款的界面,好奇之下,周亮输入数字300,按下“确认”键,三张百元大钞吐了出来。

周亮确定,前面的人肯定遗忘了自己的银行卡。他查询了余额,里面还有1万余

元。周亮开始操作,输入2000,确认;再输入2000,确认……当周亮输入第三个2000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说不定卡的主人是一名病人,这钱也许就是他的“救命钱”,想到母亲生病用钱的压力,周亮后悔了。

于是,周亮取出6300元后,就将卡退出,站在ATM机旁等待,然而,卡的主人没有返回。

晚上,周亮通过银行的服务热线咨询还款方法,并于次日上午赶到银行,通过柜面将钱款归还到卡主人的账户内。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认定周亮的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中国青年报》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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