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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公务员走向聘任制

2008-04-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温州从今年开始,将在浙江省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在市直有关部门,对部分高学历、紧缺的公务员岗位,一些诸如宏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工程等专业性很强的岗位,进行聘任制试点工作。

温州市将“聘任制公务员”,定位于高级专业人才,门槛比普通招考的委任制公务员要高得多,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奖、科技进步奖,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认可度。只有特别紧缺的岗位,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对此类岗位的人员一定要“赶得走,进得来的”。

江苏省正在进行名为“阳光工资”、主要针对市直机关公务员的规范化工资调整。公务员的收入,主要包括“国家工资”和“地方津贴”,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和部门之间的差异,“地方津贴”部分的差距非常大。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公务员,其“地方津贴”要比苏北地区高出不少。

首先完成“阳光工资”改革的南京市,市直公务员过去多达十几项的各类津贴、补贴,在调整后只剩下寥寥几项。

打破“铁饭碗”,工资透“阳光”,长三角这一破冰之举,正在继续中。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专家毛寿龙教授表示,温州和江苏的做法,昭示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个价值取向,即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体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正公平。 (《解放日报》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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