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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方式解决“走穴难题”

2008-04-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央视“星光大道”节目主持人毕福剑二度闹出“婚礼走穴”事件,又引得一片哗然。

众所周知,中央电视台对所属人员都有类似“禁止走穴”的内部禁令。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央视似乎并没有严格执行,而越来越多的“主持人走穴”消息也显示类似禁令不过是一纸空文。

如果完全抛开央视的特殊性,完全从

文化市场的角度考虑这一事件,或许可以看到毕福剑“走婚礼穴”的问题之所在。

毕福剑是一名娱乐节目主持人,无需顾及本节目的严肃性与可靠性,唱唱堂会无伤大雅。不过,娱乐节目主持人本身就是一个艺人。在娱乐经纪制度下,签约艺人成为经纪公司生产的一类特殊文化产品。艺人的所有经营性活动都通过经纪公司来完成,以个人名义私下走穴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一方面,艺人外貌、形象、身份等特性都由生产者根据娱乐市场的需求而定制完成。生产者要对艺人产品的活动进行比较详细的规划,使之符合这些特性,同时避免破坏相关属性;另一方面,类似的演出、代言活动,事实上是经纪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经纪公司也不可能容忍旗下艺人私自揽活,造成经营资源流失。

如此一来,情况就非常明确了。虽然央视本身具有维护宣传形象,禁止主持人走穴的需要,但其企业特性使之很难真正落实这些禁令。只有通过市场途径,以市场化的手段进行文化娱乐产业的运作,才可能真正解决此类屡起争议的“走穴难题”。(《新京报》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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