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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评估应改革

2008-05-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杨东平谈到,高校评估制度是应该改革和可以改革的。

首先,应当尊重高等学校的多样性,确定多元化的评价标准。本科教学评价应当以新兴建的高校为主,这是一种基础性的合格评价,而不是评优;对具有漫长的办学历史和丰富经验的985院校、211院校,应当是发展性、提高性的办

学水平的绩效评价,与合格评价的内容、标准完全不同。

此外,是评估方式的正常化。大量基础情况如师资结构、图书、设备等等,可以从正常的统计报表中获得,无需烦劳学校另行准备。对校园文化、学生活动、课堂教学等等,可采取不事先通知的方式进校调查了解,而非在指定的时间里进行突击式的审查。

另外,还应当加大评估过程的参与性和透明度。评估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提高高校评估的专业性,还应改变由政府直接进行高校评估的行政化弊端,改为由独立的、符合资质的专业组织接受政府委托进行高校评估。

(《光明日报》4.23丰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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