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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好乐迪被索赔17万元

2008-05-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因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佛山市好乐迪娱乐城日前被以中国音像协会为代表的权利人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7万余元。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这是自2007年中国音乐版权保护计划启动以来,首次对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歌厅提起的民

事诉讼。(《北京晨报》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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