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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包工头”仍普遍存在

2008-05-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日前在辽宁、北京等一些地方调查发现,法规禁止的建筑业“包工头”制度在各地工地仍然普遍存在。

在沈阳浑南新区一个工地,来自江苏的“包工头”罗某告诉记者:“我手下管理着几百名农民工老乡,在沈阳和北京都揽到了活儿,一年创产值上千万元。”罗某挂靠在江苏一家大型建筑企业,这家建筑企业对他除

了收取管理费、开发票之外,其他事情几乎不管。农民工小贾说:“我们只知道给‘包工头’干活,工资向‘包工头’要,别的都不晓得。”

沈阳华强建筑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建筑企业面临人工费上涨、工程垫资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生存非常艰难,而“包工头”模式则体现出用工灵活的特点,而且不缴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最大限度降低了成本,省出的这些保险费用成为各级层“包工头”的利润。

遍地开花的“包工头”,暴露出建筑领域畸形劳动用工制度和施工管理的空白。近年来,计划经济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人已全部退出,几千万农民工涌入替代,成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但因户籍身份的限制,农民工成为体制外的“临时工”,长期无法享受正规的劳动就业政策管理和劳动社保待遇,拖欠工资现象较为突出,还发生民工讨薪被砍断手臂等类恶性事件。(《新华每日电讯》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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