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外如何“限塑”

2008-05-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美国:旧金山市议会2007年3月通过一项法案,只允许超市和药店等零售商向顾客提供纸袋、布袋或以玉米副产品为原料生产的可生物降解塑料袋,化工塑料袋被严格禁止。

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的利夫拉皮兹是北美首个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城镇。根据规定,所有购物场所不得向顾客提

供塑料购物袋,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最高989美元的罚款。

爱尔兰:从2005年3月开始采取环保措施,对每个塑料购物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所收资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塑料袋使用量骤降了90%。

韩国:无论你在商场购买多么昂贵的东西,商场都不会赠送购物袋。顾客需要花100韩元购买纸袋或塑料袋。当然商店会原价收回这些袋子,顾客也可以拿旧袋子到商店或超市换新袋子。

孟加拉国:法律规定进口或销售塑料袋的人可被判最高10年徒刑,发放塑料袋者则被处以6个月监禁,还有商人因此被罚款高达2000美元。

不丹:给顾客提供塑料袋的商人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这一惩处几乎从未被实施过。

非洲:肯尼亚和乌干达2007年几乎同时宣布禁止生产和进口厚度在30微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并对其他厚度的塑料袋征收120%的关税。至此,在东非共同体五国中,除布隆迪外,全部采取了限制使用塑料袋的措施。(《新华每日电讯》5.4)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