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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地震死难者下半旗

2008-05-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汶川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过万人。就在5月12日下午地震前的几个小时,他们还谈笑风生,眨眼间,却阴阳两相隔。

1998年洪灾肆虐中国,损失惨重。郭光东先生在报上发表了《国旗为谁而降》一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

哀”之规定,应为特大洪灾的死难者下半旗致哀。然而,呼吁仅仅是呼吁,并没有得到哪怕一次的落实。

降半旗为公民致哀,请从这次开始吧。通过降半旗致哀,让人看到国家和政府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让人看到每一个生命的尊严和重要。人和人,地位或许不同,财富可能差异很大,但生命的尊严,却没有不同。降半旗致哀,更是一种提醒。全社会时时刻刻不要忘记血的教训,预防灾难,重视安全和抗灾救灾教育。(《检察日报》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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