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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新闻

2008-05-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元 国务院决定,在三个月内将向四川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斤口粮和10元补助金。

600元 国务院决定,在三个月内为四川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提供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600元。

5000元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表示,中

央财政给每一位遇难者的家属发放5000元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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