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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起诉工厂要求停止排污吗

2008-05-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村的上游有一家造纸厂,该厂排放的污水污染了我村的饮用水源,使我们长期饮用不卫生的水。我与造纸厂交涉过多次,无任何结果。后来我想邀约部分村民起诉造纸厂停止排污,但他们因有亲戚在造纸厂打工,担心亲戚被造纸厂“炒鱿鱼”而拒绝。现在,我想以我个人的名义起诉造纸厂停止污染环境的行为。我有这样的权利吗

专家解答:

《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规定:“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

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因此,只要你有证据证明那家造纸厂确有排污行为,同时使你直接受到损害,你便有权起诉该厂停止排污并赔偿你的相应损失。(《法制今报》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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