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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怎样获得保险救济

2008-05-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汶川地震造成了巨大的财产、人身损失。震后保险理赔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为许多人所关注。

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般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除自杀、斗殴、犯罪、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因此

,事前投保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险种的都可以赔偿。

而对于投保了财产保险的,就要视情况而定了,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广和赔偿金额巨大,因此保险公司一般将其作除外责任处理,即对地震这种不可抗的自然灾害不予理赔。但有些财产保险的险种是将地震引起的财产损失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例如,像大地财险不仅有涉及地震灾害造成城乡居民房屋损失的险种,而且在企业财产险中有一个附加险是地震责任险。除了这个专业险种之外,目前更多的家财险将“地震险”作为附加险。因此,索赔前要看清保单或保险条款中的约定。

由于地震中不少房屋严重损毁、遇难人数众多,人们会担心,资料不全或是保单完全灭失的客户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令人欣慰的是,地震发生后保险公司快速启动救灾理赔机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全力做好理赔工作。各大保险公司不仅纷纷开通绿色理赔通道,使得绝大多数地震理赔案从报案24小时内就能获得及时赔付,而且对于保单灭失的情形,一些保险公司还承诺“只要客户能提供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资料,不需要保单,核实后都能得到及时赔付”。(《检察日报》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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