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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哀后原被告和解

2008-05-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徐女士因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拒绝向银行偿还贷款,结果被银行告上了法庭。此案5月19日开庭审理,14时25分,正在主持庭审的北京东城法院法官姜在斌突然敲响法槌,打断了当事人的陈述。“原、被告,今天是全国哀悼日,我们现在虽然正在进行庭审,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向在汶川地震中死难的人们致以沉痛的哀悼

,双方暂时放下矛盾,大家一起默哀3分钟。”

3分钟的默哀结束后恢复庭审,被告徐女士首先对自己刚才激动的言行表示歉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我们再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上法庭……大灾面前,不能再给国家添麻烦了。”随后她表示同意继续还贷。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之下,徐女士与银行各自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北京晚报》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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