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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还贷者债务应核销

2008-05-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为减轻四川汶川等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对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

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光明日报》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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