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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防止形象工程

2008-05-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表示,灾后重建过程中,尤其要注意防止可能出现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要强化干部考核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要强化对灾后重建工程的跟踪以及对干部的考核工作,将灾后重建工作情况作为对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表现好的要表彰奖励,

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提拔重用,对那些片面追求速度、规模而忽视工程质量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检、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这些监督手段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广泛覆盖,不留死角,让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在全方位监督之下健康有序地开展起来。(《北京晨报》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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