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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8-06-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抗震表现突出 刑事被告人轻判

2007年12月19日,某消防器材公司员工童某在四川省郫县违章驾车并引发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交警认定,童某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由于此案属过失犯罪,郫县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的童某当即报名,在彭州一线

参与抢险救灾。童某冒着余震的危险连夜奋战,表现异常突出。日前,郫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虽然童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法院考虑到童某积极参加抗震救灾,且表现突出,加之其在案发后能积极赔付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等,决定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人民法院报》5.24)

中行受理首例无力还贷申请

中国银行四川分行日前受理了首例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这笔无力还贷申请是四川广元市民陈丽艳提出的。她家的三居室被震坏了,2001年她从中行贷了5万元买这套房,至今还有2万元贷款没还。现在她一家三口还有双方的老人、亲戚们都挤住在帐篷里,生活很艰难。中行受理了她的申请。

陈女士欠银行的2万元还用不用偿还?中行四川省分行行长白志中说,《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紧急通知》下发后,总行正在研究实施细则。目前,先把客户的受灾情况登记下来。他认为核销陈丽艳的贷款“应该问题不大”。(《京华时报》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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