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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8-06-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山东:低保与物价“同步”

从今年5月1日起,山东省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机制。当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向低保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中国改革报》6.2)

北京:首次从学校招士官

北京市今年首次从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岁。最高可被任命为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北京晚报》5.31)

救灾民警:子女上学可获助

公安部决定对参加抗震救灾的公安现役官兵和民警实行优待政策。在地震灾害中牺牲或致残、家庭生活存在突出的困难民警,在读子女可领助学金。大专生一次性3000元、本科生5000元、硕士生6000元、博士生8000元。 (《检察日报》6.2)

广东:优秀农民工可落户

为了吸纳和稳定技能型人才,广东省将稳步推进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在广东省城镇务工的省内外农村劳动力,年龄在35岁以下(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有特殊贡献的放宽至45周岁),可申请在就业地或回户口所在地城镇落户。(《新京报》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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