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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公开收费信息

2008-06-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继年初被审计出“合法不合理”后,日前再起波澜:北京大学王锡锌、沈岿、陈端洪三位法学教授分别向北京市有关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北京市发改委和交通委表示,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在法治社会,法律是政府一切行为的标尺。尽管

目前申请尚处于行政处理程序之中,但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其结果应当是乐观的。

即使有乐观的估计,但在法律上,对于任何合情合理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其处理结果仍会有两种可能性,或公开信息,或拒绝公开信息。而且,即使是公开信息,也还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真公开”,另一种是“假公开”,即公开部分信息或公布“无效”信息,比如仅仅公开那些“无关痛痒”的、或早已被审计部门公开的信息,而对那些公众真正关心的“内部信息”敷衍塞责,避而不答。

对政府而言,公民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其就构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而对公民来说,只有“行动”才可能将法律纸面上的权利条款激活,达到限制公权、保障私权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北大三位教授的申请既是“试金之石”――考验北京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诚意,也是“引玉之砖”――“徒法不足以自行”,公众应积极而勇敢地拿起法律“公器”。对此,人们充满期待。(《新京报》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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