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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条例”昭示着制度化进步

2008-06-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团结一心、生命至上和人道真诚――伟大的抗震救灾留下了伟大的精神财富。

制度化的进步才是对灾难的真正补偿。因为:危难中爆发的精神力量,不会自动地融入未来,收获的无形资产,也不会自动地变成永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对抗震救灾中展现的政府和人民的新关系、彰告的人性和人道至上、提升

的开放与透明,进一步落实为治国理念,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

以人为本将“人”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从过渡性安置地点的选址、安置方式的灵活变通、心理援助和伤残康复等具体目标,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

直面舆论 明确要求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对毁损严重的豆腐渣工程要问责,体现了对舆论的积极呼应,表明政府听到了民意。

民主重建 编制规划须民主讨论,充分听取受灾群众的意见;资金、物资、房屋分配须经民主评议再予以公布……对中国的民主建设必将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开放透明 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表明了中央政府将抗震救灾中深得民心的开放透明进行到底的决心。

公民共建 以法令的形式规定重建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灾后重建体系,不仅真正凝聚社会人心,也将进一步助推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望东方周刊》2008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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