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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信息泄露,政府部门负首责

2008-06-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将深圳4万余名孕产妇的信息制成光碟出售,尽管目前有关部门还在对信息来源和泄露的原因进行调查,但不可否认的是,深圳市卫生部门作为掌握孕产妇信息最多最集中的部门,毫无疑问是第一责任人。

据受害人反映,泄密光碟上的孕产妇信息连户口、家庭住址、就诊医院及预产期等都有,不

法分子将这些信息出售给商家后,商家会频繁地给孕产妇打电话推销各种产品。受害人认为,个人资料被泄露和她们到医院入院建卡时需要填写的《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有关,相关信息填写后由医院录入深圳市孕产妇信息库,深圳70余家医院能共享这些信息。

现在很多政府部门在推动“信息化”的过程中,对信息共享关注得多,对信息安全却关注得少。一些政府部门对其掌握的个人信息缺乏保密和监管机制,出现了个别政府工作人员与不法分子相勾结,将群众个人信息出售牟利的事件。

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当好这个角色,不仅辜负了群众的希望,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更会导致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新华每日电讯》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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