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网络上的权利也应在现实中实现

2008-07-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网络之所以备受欢迎,有一些重要原因,比如,它让人与人之间获得了某种平等。

调查表明,67.2%的公众认为互联网的在线形式“弥合了阶层地位等各种差异”,网友之间一律平等,没有沟通距离。它拉近了政府机关和普通民众的距离,57.3%的公众认为越来越多的官员上网收集民意“有助于拉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

离,建立亲民的和谐政府”。它极大地为网民提供了言论空间,66.9%的公众认为网络可以使重要问题和观点迅速得到重视,65.1%的公众认为网络方便交换不同意见,61.4%的公众认为网络“最方便网民说实话”。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另外的情形:人与人之间事实存在着因阶层地位等各种差异导致的沟通距离,一些机关“门难进,脸难看”,公民不同意见的真实表达仍然可能遭遇权力干扰等。

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公民不同意见的真实表达等,这些本都是民主法治社会应有的常态,不应该只是在网络上才可以实现,才能为人们所拥有。(《中国青年报》7.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